解救“缅女”
作为瑞丽打拐办专职翻译官,傣族女警官孟玉莲精通傣语、景颇语、缅甸语等语言,是中缅边境知名度很高的“名人”,平时,孟玉莲负责中缅打拐机构会晤及交流的语言和文字翻译工作,即与解救回来的缅女进行交流、做询问笔录时进行语言翻译。“那些被拐卖女孩的经历都特别惨。刚开始的时候,我每次陪她们做笔录都会流眼泪,做一次笔录得哭好几回。”孟玉莲告诉记者。
鉴于越演越烈的跨境拐卖,公安部及云南省公安厅在云南省河口、瑞丽、章风、勐腊等边境县、市建立了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执法合作联络办公室。与此对接和呼应,边境的另一方也同时建立了4个办事机构。这些办公室和机构的主要职能,是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曾去过的“缅中木姐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办公室”,其对接单位,就是设立于瑞丽的“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执法合作联络办公室”,瑞丽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林惠明既是打拐办的负责人,同时也是这个机构的联络官。
“2008年以来,无论国内哪个省份解救出来的被拐‘缅女’,都要通过我们这个联络办公室移交给缅甸政府,目前,已有489个缅女通过我们这里回国。我们这里总是很‘热闹’,很忙碌。”林惠明告诉记者。
在林惠明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几大摞厚厚的卷宗,这些卷宗是被解救“缅女”的询问笔录,里面记录着她们被拐卖的经历。
云南省公安厅打拐队队长李顺琼向记者透露,被拐卖到中国的缅甸女子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只有11岁,亲姐妹同时被拐卖的情况时有发生。李顺琼曾去过众多省份解救被拐“缅女”,在她看来,解救工作意义重大,但是困惑也不少。“有时候,一起解救回来好几个“缅女”,我们女干警和她们都是手拉手走路的,这看似‘亲密’的举动,其实另有深意:我们是怕她们逃跑。”李顺琼告诉记者,一些“缅女”不愿意被解救回国,她们中有的已经和他的“丈夫”有了小孩;有的产生了感情。有些“缅女”是哭着离开买主家的,有的在解救途中又跑回了买主家,有的甚至拼命抵抗,死也不愿意回国。
“但更多被拐卖‘缅女’的经历非常悲惨,曾经有被救出来的缅女哭着给我们下跪,表达谢意,也有‘缅女’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来中国了。被骗的‘缅女’,大多数是文化水平比较低的农村女孩,也有大学生、技校学生被拐卖到中国的。”
李顺琼告诉记者,打拐工作干时间长了,会产生“职业病”, “我都做下病了,走在大街上,看见缅甸女子和中国人在一起,就会想,这个‘缅女’不会是被拐卖了吧?”
跨境打拐:艰难中前行
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董家禄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2007年12月,按照国务院制定下发的《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要求,云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担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建方担任副组长,省直32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云南省预防和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深入开展反拐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