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管理法 台湾卖淫须配偶同意遭痛批
为了让性交易合法化 台研拟“性交易管理法”草案
配偶同意 就可以从事卖淫?
女“立委”痛批:男性沙文主义复辟
为了让性交易合法化,“内政部”将研拟“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外传草案中规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必须获得配偶同意,对此“内政部长”江宜桦昨日表示,还在研拟阶段,性工作必须获得配偶同意部分尚未定案。许多女性“立委”昨日痛批,这根本是男性沙文主义复辟,“政府”完全不知道民间疾苦。
声音
“如此说法就是沙文主义,与罚娼不罚嫖一样,对缩减性产业完全没有帮助。”——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
“有点离谱耶,他是怎样?要把太太当摇钱树吗?”——国民党“立委”朱凤芝
妓女质问
“出来做可能拜托老公同意吗”
“内政部”正研拟“成人性交易管理法”,为了让性工作者除罪化,第一步可能就是会要求从事性工作者必须是经由配偶同意。由于目前台湾的性工作者以女性居多,
只要配偶同意,就可以从事性工作?“内政部”要为性工作者除罪化,想出了这样的解套方案,妓女直觉反应是“这哪有可能”?一个性工作者表示,女人出来做的时候,有可能拜托老公签同意书吗?爱她老公的,她老公生病重残躺在床上,她忍心告诉她老公,说她要走这条路吗?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表示,从事性工作要取得配偶同意,仍旧是沙文主义,且延伸罚娼不罚嫖的观念产物,完全没有去处理嫖客问题,而且对缩减性产业,一点帮助都没有。
纪惠容反问,嫖客是否也需取得配偶同意?她认为,“内政部”应该多召开几次公听会,不能闭门造车,这样的规定很多人都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