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有这么多房产
文强家最多的还是房子。检方举证称,文强家投资购买或兴建的房产多达16套。其中,有低价购买的两套重庆市公安局福利房、1套重庆市监狱管理局的集资房,也有在“海棠晓月”花费124万余元购买的两套商品房。
不过,这些还不包括周晓亚投资没到手的商品房。2002年至2003年间,文强妻子周晓亚经周红梅介绍,花了五万元订金买解放碑的一套房,结果房子没有建成,订金未收回。2004年,她还又花了五万元订金买这家公司开发的另一个大厦,结果也成了烂尾楼,订金同样没能收回。
备受关注的房产是在武隆县仙女山的别墅,据周晓亚称,她也是找当地干部花费50万元购得土地,和周红梅一人建了一栋,周晓亚家的花费总计达160余万元。这些房产和购房价钱,都来自从蓄水池中起获的周晓亚笔记本上记载。
当检方提及他有16处房产时,文强很是诧异,似乎才知道自己竟有那么多房产,一脸的不确定。
1062万来源不明
那么,文强一家合法收入到底有多少呢?公诉方也仔细盘算了一下。
首先是文强夫妇的工资、奖金。根据重庆市公安局档案局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显示,1992年至2009年8月文强案发前,文强的工资收入是21万余元,加上奖金、津补,一共有47万余元。而这方面,周晓亚的工资、退休金等,统计下来有34万多元。
其次是文强一家的存款利息、股票收益以及借款利息方面。相关证据显示,文强一家的存款利息收入是5000元;三个户头的股票收益是15万余元,借贷利息收入有11.5万元。
文强家中可以说明来源的贵重物品,包括酒、金银珠宝等在内,价值一共是16万余元。
经营出租车也是文强家合法的收入来源,6年经营下来,加上后来把出租车卖掉,文强家收入54万余元;加上4套房子出租的16万余元的收入,仔细算下来,文强一家这些年也没少赚钱。
公诉方解释,加上文强一家在调往重庆之前的积蓄、出国公派的节余等,文强能够说明来源只有406万余元,1062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文强没法说出来源。